• 感冒未尝不是一件好事情,残存的一点点体力刚刚好可以给我刻橡皮。所以只能靠嘴巴呼吸的这几天,我的橡皮章小宇宙爆发了。放下刻刀,专心上班的日子千篇一律。有时候觉得时间怎么那么漫长,吃完午饭还有4个小时才能跑路,有时候又觉得日子像呼啦啦吹过的风,有人刚怀孕转眼就要生了。每天的每天,我都会默想一遍要去的地方,拔一拔渐次茂盛的草。

    有朋友决心辞职闲散、任性地过个一年半载,花掉攒下来的辛苦钱,然后再重新谋职。换成我永远有贼心没贼胆。因为安全感对我来说比欲望更加重要一点。算来算去银子和时间都不宽裕,越是这种时候越是容易想入非非,够不到的永远是最好的。其实犹豫着不能上路总是因为考虑背负的东西太多,下狠心轻装上阵,那么去哪里都是说走就走的事情,一辆自行车也就够了。

    我心里一直住着一个疯丫头,她使劲敲门敲窗,我大多数时候平静地当做什么也没发生过。但是,难保有那么一天,难保!我就一心一意地顺着她,看她到底能出格到什么程度,难道天会塌下来不成?

  • 看了美剧以后,我才知道原来我控大叔,我热爱的清一色都是大叔中的大叔。

     

    瘸子医生满脸青胡渣性感得要命,眼睛里面释放出一种气势,不讲道理的时候赞,讲道理的时候更赞。

    波士顿法律里的艾伦肖怎么会那么艳光四射啊。。。说话前面习惯性地停顿,抿嘴,带一点慵懒,永远握着胜券的自信。

     

     

    很多人大概已经忘记格蕾里的Burke了,自从他离开以后,此剧便绵软的一塌糊涂,永无止境的纠结媲美琼瑶,时时叫我怀念当初Burke如同手术刀般的爽利。

    当然还有Lightman,我虽然不大喜欢他欲言又止的做派,但是致命的是眼神,彻底缴械。

     

     

    大叔不在于年龄,他们有一种特别的记号,权威、不容置疑、温柔的心底和杀人的眼神。。。啧啧啧,啧啧啧

  • 我喜欢看书的几个地方:水泄不通的公交车、暴雨夜晚的床、铺了棉被的朝南窗台、了无生趣的会议和课程

    我喜欢的佐书小食:奶咖、巧克力、肉干肉脯

    我喜欢的书类:好看的图画、悬疑、智趣长短句、幼齿、装逼……

    躺着时,我从看书到睡着的时间和概率:5-10分钟,100%

    (图样来自友雅插画)

  • 不知道撒叫拿伊组特??

     

    请立即去找周立波补课。

     

     

    字样来自豆瓣橡皮章小组

    很喜欢的一枚。决定敲在烂稿子上。

    组特,组特,组特!!

  • 机车女孩,是不是都有一颗追风的心?

    曾经想过流浪,想过骑一匹白色的骏马,长发在风中跳舞,在一个陌生的地方驻扎,成为神话。也许总是怀有一颗追风的心,所以买了机车包随身携挎,铿锵地行走,步履间扬起粉尘就当做豪情的挥发。女孩,你是依偎在后座的那个她?还是独自把持着机车的方向,自在潇洒?我想送给自己一顶头盔,用来种花,这样我总会时刻记起不羁的年少,然后看它长出郁郁葱葱的枝丫。

     

    大家来找碴:共有一处地方不同。

    由于本人眼睛太小,导致拍完印泥才发现漏刻一处细节。

     

  • 某日看到一只叫作潘斯特的兔子,顿生爱意。

    潘斯特(Panst)很单纯就像一杯清水,所以各种表情才会浮现在脸上,是表情丰富的典范。他并不是因为喜欢裤袜才戴在头上的,而是他天生就是那样的,他和所谓的裤袜从没分离过。他那身装备是与生俱来的,而地球上把他那种质地的外套叫裤袜~你能想象头戴一个地球人称作是裤袜的东西的他,在这个星球上的处境是多么的尴尬。他至今仍然不知道自己来自何处,而他那身裤袜质地的装扮,至今仍被地球人嘲弄着……好在,有很多人猛一看会把他当成兔子。我想,这对于潘斯特来说是个好事吧,虽然他一再强调自己不是兔子,但有时候他暗自想:当兔子也不错,至少比被当成变态强…………这就是你所不了解的潘斯特的故事。

    他是个性开朗自由的生物。他爱恨分明,又很情绪化,容易高兴也容易悲伤,但悲伤并不会占据大部分的时间,他扭脸就把悲伤淡忘了。很会自娱自乐,天性毕竟还是乐观的。他敢作敢为,即使别人说他头戴裤袜,他仍坚强的活着,对未来充满希望。

    潘斯特档案
    性别:男
    身高:弹性生物,会自由放大缩小。平时保持在1.3米左右。
    体重:由于自由度比较高,没有确切尺寸,非要说的话,视当天吃进去的食物为主。
    喜欢的食物:水果,土豆,糖果。
    讨厌的食物:肉,大葱。
    喜欢的饮料:芒果汁
    爱好:玩游戏,发呆,睡觉,泡澡,窝在暗处。
    喜欢的游戏:块魂,音乐类游戏。
    特性:情绪起伏太大的时候喜欢揪耳朵~但总不小心把耳朵揪掉……这个笨蛋。
    喜欢的地点:人少的地方。

     

    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——转自百度百科

    潘斯特的主人叫作:崇。博客地址:heiheirage.blog.163.com

    原图:

     

    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小眼睛爱兔子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

     

  • 对于赫本,欲罢不能。我想还会有第三枚。。。

  • 赫本说:最爱罗马。于是我决心一定去一次意大利。

    赫本捧着早餐在橱窗前顾影流连。于是我对蒂凡尼生出许多莫明的好感。

    赫本的眉眼,赫本长颈,赫本的细腰,赫本的齐刘海。。。我也许爱上过她,也许没有人能够不爱她。

     

  • 电视台最近又在放柯南,虽然我最爱小丸子,但因为顾小某老师异常钟情于那些探案背后的风花雪月,所以诞生了小眼睛刻章史上第一枚有情节的暧昧章。新一和小兰好,柯南还是和灰原比较配。

    此章适合表白使用,男女皆宜。送这个是不是比用嘴说容易些呢?

     

    不玩套色,彩色铅笔是个好东西。爱怎么填就怎么填。

     

    ==========我是小眼睛的分割线========================

     

    这是为顾小某老师定制的签名章,她说给学生批作业时,可以盖上大印,以兹鼓励。我强烈要求看,盖过章的试卷和作业本。顾小某定制要求:加字样——哀家。可惜我的刻字水平太差,印出来不是很清晰。

    章子大小和万年青饼干差不多,这是我近日最爱的小食,非常有童年的感觉。

     

    ==========我是小眼睛的分割线========================

     

    这个呢,因为签名章要送人,所以要做的体面一点,于是第一次尝试手柄。做手柄的木板是从人家建筑废料里捡来的,比较薄,容易锯。用砂纸磨光四围棱角,再使用强力胶粘合。不那么精致,但是按起来,确实均匀而且省力多了。

     

  • 给我一个溜溜球

             我能玩转全世界

     

    1,2,3,4...4个妞妞在比赛呢

    做了书签,右边用油彩粉笔上了色,兼有粉笔的质感和油画棒的浓郁。笔的颜色很可爱,如果想要柔和一些,可以轻轻地刮掉上面一层颜色。